为切实做好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发〔2014〕215号)文件要求,经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公益性岗位,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人数
每个苏木镇招募2名、嘎查村招募1名,共计招募77名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充实到苏木镇综合服务中心、嘎查村从事农村牧区生态防护、林业协勤和动物疫病防治等基层公益性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毕业于2009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身体要求;
3、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
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
1、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
2、持有《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内家庭的大学生;
3、经教育部门认定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
4、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
5、经各高校认定和建档,因各类不可预见性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大学生。
蒙古语授课毕业生认定条件: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募方式
(一)嘎查村岗位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居住地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相互间不存在竞争的,免试直接进入体检;存在相互竞争的,通过考试竞争上岗。居住地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就近原则,将岗位条件放宽到本苏木镇,或临近苏木镇、嘎查村。
(二)赛汉塔拉镇政府所在地2个岗位不受居住地限制;其他苏木镇政府所在地2个岗位在本苏木镇范围内不受居住地限制;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者优先录用。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苏尼特右旗政务网(进入政务门户网站首页后链接下方的“人社局”,进入苏尼特右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选择“政务公开”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9日。
2、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公益性岗位,分别点击报名表中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选择苏木镇和嘎查村进行岗位填报。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高校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
5、不按照报名表格要求填写报名表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取消聘用资格。
7、如在报名期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不到岗位需求数,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将报名条件放宽至其他苏尼特右旗户籍2009年--2014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交费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进行交费,每人70元。报考人员在交费时须携带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须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交费时间:2015年1月 6日至1月 13日(1月9日、10日休息),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费。
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费用,2013年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未通过的,将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1月13日(1月9日、10日休息)。
2、招募中涉及的有关报名条件、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交费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因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后果自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为上岗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试卷分蒙汉两种试卷,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报名时选择的答题语种进行答题,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成绩和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第一时间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门前公布。报考人员也可以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资格复审地点:苏尼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
2、按照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募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于居住地符合岗位条件、不存在竞争关系,免试直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所在社区或嘎查村出具的居住地证明材料原件;
(6)属于贫困家庭的,还须携带贫困家庭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旗直相关业务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募人数的,组织成绩并列考生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招募人员及公示
1、根据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
2、对拟招募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募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对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后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2.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从到岗之日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3、聘用人员要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纪律与要求
(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募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时,应当回避。
(二)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招考过程中,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