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全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署办发〔2013〕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考录、严格考察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其中,蒙语授课幼儿教师6名,汉语授课幼儿教师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中专及以上(含中师、幼师)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幼儿教师专业优先),要求2014年以前毕业(含2014年);
3.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授课语言对口;
4.要求应聘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具有正镶白旗户籍的居民,户籍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迁入;未迁回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为正镶白旗户籍;在正镶白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项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7.必须有完整的学籍档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
2.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以及向旗内各单位、各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下发通知等形式发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初审阶段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到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登记。报名费2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内财非税〔2011〕2371号和锡财非税〔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6日。
2.资格复审阶段
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9日,报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要求和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材教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语种须在报名表中注明(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种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满分100分;
3.笔试加分。对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专业测试
1.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将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2(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测试。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未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无递补人选或经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人数。专业测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专业测试方式
测试舞蹈、音乐、简笔画、板书、手工制作等幼儿教育五项基本技能。报考蒙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测试;报考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必须用汉语进行测试。
(三)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的确定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递补或无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以下比例时,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拟招聘名额。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体检费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审定后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201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牧 仁(政府副旗长)
成 员:徐世亮(政办副主任)
郑怀权(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鹿文奎(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齐木德(教育科技局局长)
马全琴(编办主任)
郭 江 (机要局局长)
张 玉(公安局副局长)
黄志明(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德力格尔(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宝力道(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鹿文奎(兼),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此方案由旗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幼儿园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