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和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59年,位于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5.72亩,校舍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承担着聋童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学龄前聋儿学前教育和初级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现有教职员工64人,学生347人,开设有19个教学班。
二、招聘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语言康复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办公室职员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聋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财政统拨编制管理,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陵海一巷1号)。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3张;
4.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未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实行人事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聋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试题委托机构命制,并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①教育学和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详细法律法规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
3.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见附件3),送汕头市聋哑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和考官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聋哑学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名单和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规定施行。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说课、答辩和才艺展示。
①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教科书四年级上册的教材(人教版)。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②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才艺展示由应聘者自行准备一项或多项特长进行展示。
3.面试程序。整个面试分四个程序进行:
①面试排序抽签。
参加面试的人员准时到汕头市聋哑学校分学科排序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然后由工作人员登记。
②面试答辩抽签。
面试考生分学科代表从三道答辩题中抽一道答辩试题,然后交工作人员登记。同学科的考生用同一答辩题。
③面试准备。
面试考生在指定备课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的教参、教辅资料及手提电脑。30分钟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带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同时将说课题报评委。
④说课、答辩和才艺展示。
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小黑板、课本和课件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所需道具由应聘者自行准备,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专业技术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管理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公布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
汕头市聋哑学校(http://stly.stedu.net/)。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聋哑学校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聋哑学校办公室:0754-88562973;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
附件1:汕头市聋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汕头市聋哑学校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