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制订并落实设计文件审查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咨询和备案;对审图市场和施工图审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审查质量技术性抽查等工作。
现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招聘岗位名称:审图质量抽查及技术协调(建筑及相关专业)。
2、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3、招聘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2、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设计或审图工作经验,有注册资格者优先。
3、本市户籍,年龄3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
4、职业道德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精神,有较强的求知欲。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uokan_scfs@163.com。
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请寄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室,罗老师收。
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607室,邮编:20003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
2、资格审查
本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资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同时进行专业案例题分析的书面测试。
4、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的分数,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市审查中心组织考察。
6、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及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市审查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电子邮箱:luokan_scfs@163.com。
联系电话:54614788转6077
监督电话:64189958
附件: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