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办)民政队伍建设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38号)、市编办《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低保等民政工作机构编制的意见》(晋市编办字[2012]3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15名,为财政全额拔款事业人员。实行统一招聘,聘用后分配到各乡镇专职从事基层民政工作。
三、招聘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县,拟在我县在聘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7名,拟在我县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8名。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民政事业。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面向大学生村官选聘的:
(1)2010年以前选聘,且现在陵川县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
(2)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2、面向全县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中选聘的:
(1)具有陵川户籍(户籍在学校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2)年龄在18周岁(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5)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陵川。
(三)不得报考人员:
1、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在陵川县党建网(http://djw.lczf.cn/)、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czf.cn)、陵川县广播电视台同时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四)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陵川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五)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七)报名地点:县工会三楼会议室
(八)领取笔试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九)联系电话:0356-6202009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培训教材和培训班)。应招聘人数和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不达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四)面向大学生村官选聘职位的考生,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县级“十佳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2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五)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七、面试
(一)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分以报考类别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3比例的上限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人员按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计分办法
严格按国家人事考试标准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分岗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的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总分高的优先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空岗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与考核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党建网、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一经续聘,三年内不得流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纪检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整个招考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的人和事,视情况作出相应的纠正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56-62020090356-6204925
陵川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O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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