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4年第28号)
为适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新城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新城管委会土地与房屋征收指挥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计划中所列条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1979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二)户籍不限;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新城管委会网站:www.zsxc.gov.cn;
其中,新城管委会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80-2299151。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一寸彩照2张。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419372316@qq.com。考生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新城管委会网站通知。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新城管委会负责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新城管委会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新城管委会另行网上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城管委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9151,监督电话:0580-2281213。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