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经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同意,公开招聘滨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浦沿中队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浦沿中队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杭州市滨江区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年及以上经验;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公示: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1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3日9:00-11:00(上午)、14:00-17:00(下午),地点:浦沿街道办事处经管科1号办公室(东冠路501号)。
2、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主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3、资格审查:由滨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5:1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经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2、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察结果,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岗位的,由滨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决定是否依次替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由滨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3、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86632778、866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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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2014年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所属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浦沿街道人力社保站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