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普陀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团赴省外开展引才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上海招聘12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要求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国际知名院校(Times世界大学年度排名前400所)。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于1979年11月30日以后)。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收网上投递的简历。有应聘意向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29日携带报名表(见附件)到上海虹桥宾馆现场报名(报名起止时间09:00——13:00),咨询电话:0580-3028990。
(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后通知其参加考试。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环节,以面试、约谈为主。考试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第3年可享受一次性2万元的政府津贴;50平方米人才公寓;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安居工程中的15万元购房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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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