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
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1、聘用性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2、岗位: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人员;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4、性别不限,临海户籍,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其它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16日(双休日除外),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报名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才市场(市柏叶西路928号)二楼4号窗口,咨询电话:0576-85159089。
三、招聘办法
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折算成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
1、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500元,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正式录用后工资进行调整。
2、正式录用员工纳入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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