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选拔引进优秀人才,充实科研监测技术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增强科研监测能力,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目前空编、岗位空缺情况和业务工作需求,2014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监测站用人需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选人用人原则;
(四)坚持“保证职工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公开透明用人原则。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质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顺利进行。本次人员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和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附表:《2014年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8.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11日(应届毕业生不限制年龄);
9.2014年11月11日为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表:《2014年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试、组织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
受理电子邮箱:fuzq@hainan.gov.cn。
3.报名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填写《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站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及材料等发送到前述受理电子邮箱。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每一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完成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小组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进行资格审查。
(三)命题和笔试
1.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由招聘工作小组决定。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由于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性强,对岗位资格要求较高,因此专业科目分值占70%,公共科目分值占30%。(办公室文秘岗位只考公共科目)
结合本次招考的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若有面试人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有面试人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笔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定。
3.面试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4个岗位拟采取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人员和办公室文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2)大型精密仪器分析专业人员和大气环境监测专业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加现场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现场答辩50分、现场实际操作50分。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和体检。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由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4.按相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组织纪律
(一)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三)确保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三亚市环境监测站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核考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sylss.gov.cn)上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联系人:符致钦、薛丹丹
电话:0898-66711241、88254119
传真:0898-66711373;电子邮箱:fuzq@hainan.gov.cn。
纪检监督电话:88274494,66705969
附表1:2014年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