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拉特后旗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公告
为提高我旗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加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护人员结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旗实际发展需要,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现就报名考试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考试原则
实施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录名额和岗位
我旗今年拟招聘医护人员20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按专业分类确定招聘名额,定向考录。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5,特殊紧缺岗位的开考比例按1:3确定。招聘岗位详情见《2014年乌拉特后旗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附表一)。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医护、医技岗位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限定为乌拉特后旗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前);乌拉特后旗户口的常住居民,其配偶符合学历、年龄等其他报考条件,户籍不限,携带结婚证即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因外出上学将户口迁出本旗的毕业生,带父母亲户口本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可参加考试。
2.在乌拉特后旗服务半年以上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需有团委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有组织部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考试,不受户籍限制。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到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
6.身体健康,愿为乌拉特后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考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周六、日不休息),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乌拉特后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持学籍档案原件,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学历证明(含二维码)一份。近期1寸蓝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用150元。报名地点:乌拉特后旗党政大楼一楼西106室,联系电话:4616133。
(二)命题和考试。医护人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试卷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试题库中抽取,笔试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限150分钟。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考生可自由选择任意一种试卷并用同一种语言答题。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笔试后,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以录用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优惠政策:
(1)在乌拉特后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4)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和体检。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资格审查由旗委政府督查室、人社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依据报名条件对拟录人员进行相关资格审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公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实不符合录用资格者,不予录用。
(五)其他
1.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按照招聘名额,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两人并列时,并列人员需重新考试确定招聘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乌拉特后旗政府网站。
(二)报名通知将在全旗各苏木镇居民集中居住地张贴,并在乌拉特后旗电视台、广播电台、乌拉特后旗政府网站、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彦淖尔市政府网、内蒙古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公告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4年乌拉特后旗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
主管 部门 |
报考单位 |
专业要求 |
计划 人数 |
其他条件 |
卫生 系统 (20人) |
旗医院 |
临床医学 |
1 |
|
医药学 |
1 |
| ||
医护 |
1 |
| ||
医技 |
1 |
| ||
蒙医院 |
蒙医学 |
2 |
| |
蒙医药学 |
2 |
| ||
医护 |
1 |
| ||
医技 |
1 |
| ||
疾控中心 |
医护 |
2 |
| |
卫生监督所 |
医护 |
1 |
| |
潮格温都尔镇中心卫生院 |
医护 |
2 |
| |
获各琦苏木中心卫生院 |
医护 |
2 |
| |
那仁宝力格卫生院 |
医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