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
5、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其中土地资源管理5名、地理信息系统2名、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2名、法学1名、汉语言文学1名、人力资源管理1名、地矿类2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
(一)提交资料。
招聘人员于2014年10月29日前将以下资料交人事股审核。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
4、户口所在地镇(街)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有效未婚证(未婚证需原件和复印件);
5、有国土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有关证明。
(二)人员选用。
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考试,按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国土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用)。招聘全过程由局监察室监督。
三、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英德市国土资源局与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其薪金待遇按《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招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一年一签。
英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