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拟于近期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及用人部门简介
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4月。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广播影视宏观政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和新媒体发展等重要问题的研究;收集分析国内外广播影视发展动态等信息,编写、发布中国广播影视发展年度报告、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组织开展国内外广播影视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比较研究;开展国内外广播影视学术业务交流;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心内设2个管理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科研管理部)和7个业务所(政策研究所、产业研究所、信息研究所、新媒体研究所、国际研究所、电影发展研究所、法律事务所)。
此次拟招聘工作人员的5个部门的主要职能是: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中心内部行政事务和党务,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党工团、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所:负责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宏观政策、发展战略、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和总局交办的应急课题的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三)产业研究所:负责组织开展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产业发展、产业规划、产权制度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四)国际研究所:负责组织开展国际广播影视发展专题研究和国外广播影视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比较研究,提出参考性专题报告;编写《国外广播影视动态》等资料;开展与国外有关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业务交流;
(五)电影发展研究所:负责组织开展电影发展趋势、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发展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提出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二、招聘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招聘财务人员1名;
(二)政策研究所:招聘广播电视政策与战略研究人员1名;
(三)产业研究所:招聘传媒产业发展研究人员1名;
(四)国际研究所:招聘国际传媒发展研究人员1名;
(五)电影发展研究所:招聘电影发展政策研究人员1名。
三、招聘待遇
(一)录用后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
(二)报到工作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在聘用期间出现违反聘用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予以处分。
四、招聘条件
(一)各岗位通用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持把握广播影视工作正确导向原则;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可坚持正常的加班并适应到全国各类条件艰苦地方出差;
4.研究岗位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
5.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要求
1.财务人员:(1)具有会计、财政税收、财务管理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则;(4)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技能。
2.广播电视政策与战略研究人员:(1)具有新闻传播学、中文、政治学、行政法学等专业的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熟悉广播电视制播流程、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令;(3)熟练应用常规办公软件及网络采集数据方法。
3.传媒产业发展研究人员:(1)具有新闻传播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专业的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熟悉中外广播影视和视听新媒体产业及传媒产业技术、应用、市场、产品发展历程及现状;(3)熟悉中外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令;(4)掌握统计分析方法及比较研究方法;(5)熟练应用常规办公软件及网络采集数据方法。
4.国际传媒发展研究人员:(1)具有新闻传播学、中文、行政法学、外文等专业的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熟悉中外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令;(3)熟练运用外语沟通和写作;(4)熟练应用常规办公软件及网络采集数据方法;
5.电影发展政策研究人员:(1)具有中文、影视等专业的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熟悉中外影视传媒方面的发展状况、法律法规及政令;(3)熟练运用外语沟通和写作;(4)熟练应用常规办公软件及网络采集数据方法。
五、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对全部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参考者。
(二)考试: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综合考虑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三)考察和体检:列入拟聘用人选名单的人员经组织考察和体检后,择取综合条件最优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聘用人员签订《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聘用合同》,依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请填写报名表发送至下列对应邮箱,可另附个人简历及代表作品复印件,一人可报多个岗位。
政策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1@126.com
产业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2@126.com
国际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3@126.com
综合办公室岗位:fzzxzhaopin4@126.com
电影发展研究所岗位:fzzxzhaopin5@126.com
(三)报名咨询电话:010-86094085
七、报名纪律
所有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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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