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延庆县环保局工作需要,根据延庆县《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人暂行办法》(延办发[2006]33号)文件精神,我局计划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26名编制外合同制工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机动车尾气合同制工人26人(男性20人;女性6人)。
二、工作职责
在我县各进京路口,协助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工作人员,对外地进京机动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查。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道德修养;
2.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延庆户籍;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自己解决住宿,县城附近有住房条件;
6.服从岗位调剂,须上夜班,实行倒休制,能适应艰苦工作环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延庆县人才市场(百佳商场对面)
3.所需材料:
(1)报考者填写2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另附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同版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六、考试考核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男、女考生分别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考生人数未达到招录人员2倍比例,则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3.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4.招聘单位到拟聘用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如政审存在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通过政审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采取合同制工人管理方式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月工资不低于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同期满后,所在岗位仍有人员需求,并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延庆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