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尼特左旗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旗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充实中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及时补充紧缺岗位教师,根据全旗中学教学岗位需求,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聘中学紧缺岗位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中学教师15人。
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共5人,其中:蒙授政治1人,汉授英语1人,汉授物理1人,汉授政治1人,汉授历史1人。
初中教师共10人,其中:蒙授数学1人,蒙授物理2人,蒙授体育1人,蒙授班汉语文教师1人,汉授语文1人,汉授英语1人,汉授地理1人,汉授历史1人,汉授美术1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编制招聘方案和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
(四)资格审查
(五)笔试
(六)面试
(七)体检
(八)考察
(九)公示
(十)聘用
四、招聘方式
为体现“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旗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公开招录。其中:汉授高、初中教师在全区范围内招聘,蒙授高、初中教师在全盟范围内招聘。
五、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二)报考汉授高中和初中教师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13年9月1日前入户);报考蒙授高中和初中教师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2013年9月1日前入户)。
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六项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所学专业和年龄需符合本次招考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高中学科岗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学科岗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专业对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六)报考汉授语文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证;报考汉授其它学科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报考蒙授教师岗位人员发音应为标准蒙古语音。
(七)报考蒙授汉语文教师岗位人员必须为蒙汉兼备。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2014年9月18日开始,至2014年9月25日下午5:30结束,共8天,周六日不休息。旗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截止报名结束时,未按要求填报递交报名表或完成相关手续报送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地点: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工作相关事宜: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2014年苏尼特左旗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sntzq.gov.cn/),并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共120元,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4年毕业生免收;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证书或相关材料。
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考生的户籍、民族、年龄、从业资格、学历、专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确认报考资格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1日下午5:30。
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除汉语文教师岗位外,其他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除英语教师岗位外,其他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笔试考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盟级及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和教学教法。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4、笔试加分: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2013]31号)相关规定,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下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岗位聘用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同一岗位拟面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人选,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
根据报考岗位专业科目,采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入备课室后给定模拟讲课内容,备课时间为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考官现场打分。
3、除汉语文教师岗位外,报考蒙语授课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考生发音是否为标准蒙古语音和符合教学要求由面试环节评委会确定。除英语教师岗位外,报考汉语授课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面试;考生面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结束后次日,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布考生总成绩。
3、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到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生要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或委托考生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十、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与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增加附加条款,提出具体要求。聘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一式四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各执一份,一份随招聘报名登记表、考核材料等有关资料形成个人档案。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分为2个聘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参加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需要续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续聘。续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如合同到期不需要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并不再享受工资及相关待遇。
对虽已通过体检、考察,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如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考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
(二)考生及其他人员有权对本次招聘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检举和申诉。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tzq.gov.cn/)、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ntzq.gov.cn/)。
2、考生由于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通知而贻误应聘时机,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79-2521088(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2522500(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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