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烈山区治安协管员(镇办基层派出所、警务室),46名,男性。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治安管理工作。
2、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3、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6年8月-1979年8月)身体健康且身高在1.65米及以上的男性。
5、淮北市(含三区一县)户籍。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组织考核、人员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淮北市人才网(www.wbrc.cn)、烈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eshan.gov.cn) 发布公告,及烈山区政府、烈山区辖区各派出所处张贴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报名时须填写《烈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报名表》1份(可以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资料等,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3、体检。体检参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通知单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复检的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的医院。
4、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参加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三项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 50分为及格分,其中任何一项体能测试低于及格标准的,则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达到标准成绩的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岗位的适应程度。
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5加权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为考核对象。
6、组织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提出建议人选。
7、人员录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实行聘用合同制,工资待遇每月1200元,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工资的5%增资。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至9 月1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烈山区辖区内各公安分局派出所。
2、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烈山区人社局4685605、烈山区公安分局电话4661606。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区监察、财政、人社、公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烈山区政府网分阶段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4685121(烈山区监察局)。
本公告由烈山区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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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山区体能测试标准评分表
2、烈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报名表
烈山区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