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补充到下属的内江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取得相应学历,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及《2013年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8月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至8月2日(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日24:00时止)。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3、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至8月3日。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在报名截止前(8月2日截止到24:00时止)可以重新上传。
4、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8月4日(4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16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832-2038862)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川人社发[2012]4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8月9日前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至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科(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58号,联系电话:0832-2287009),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①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资格审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2份(请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劳动合同及社保纪录为准,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
⑥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地址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可不再递补。
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可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公共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内江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报到。未经内江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此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内江市市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内江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32-2056196
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纪检组:0832-2287006
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科:0832-2287009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等有关事项请咨询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科。
附件:
1、2013年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ar
2、2013年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编码表.rar
3、2013年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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