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博物馆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讲解员岗位7名,会计岗位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讲解员
1.有志于从事博物馆讲解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博、中文、教育等相关专业,并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书。
3.年龄2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精通外语或畲语者,有导游、讲解员工作经历者,绘画、书法、摄影等特长者优先。
5.有博物馆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会计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男女不限。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证,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相关财务法规和事业单位工作流程,熟练掌握会计软件操作系统。
二、有关待遇
1.讲解员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1200元;会计岗位试用期一个月,月薪1200元。
2.经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标准参照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编外用工)水平执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3.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9月3日。
2.报名地址:丽水市博物馆办公室
3.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博物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4.经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等综合考察后,择优录取。
5.联系人:童雪曙、李艳
6.联系电话:2271636
丽水市博物馆
2014年8月21日
附件:丽水市博物馆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