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1、岗位:特种设备检验岗位、计算机管理岗位
2、人数和专业:特种设备检验岗位2人,其中金属材料专业1人,焊接专业1人;计算机管理岗位2人,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软件工程1人;共4人。
二、招聘条件
1、男性。
特种设备检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工程师以上职称;
计算机管理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无恐高症、四肢无缺陷等),无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三、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是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录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 7月30日
报名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8楼811室,联系电话:2661130
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报特种设备检验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工程师职称复印件。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面试和笔试)
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进行面试和笔试。
(四)体能测试
对考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五)考察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和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最终录用人选,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