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4年5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丽水市户籍或生源可报考,详见附件一备注一栏);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本县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户籍不限;
5.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4日;
6.截至2014年5月4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4年5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9.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青田县。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8年5月5日至1996年5月4日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备注一栏;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5日,8:3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人力资源市场(水南青田火车站一楼)。
3、报名材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外,还须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或填写。
4、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于5月14-15日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5月1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全客观题。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公示。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发布的通知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在面试2天前,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2270
监督电话:0578-6823232,0578-6834867
附件2:2014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请点击浏览该文件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