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两新组织党委办辅助雇员、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辅助雇员、社会事务办工勤雇员、统计办工勤雇员共4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实施意见》及《坪地街道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如最高年龄30岁的,是指198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一栋302室)。
(三)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备以下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2、雇员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7、政治鉴定;8、无犯罪记录证明;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四)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考试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雇)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本次招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组织到区委组织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拟雇用人员。
七、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八、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报区委组织部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九、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考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84090236。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投诉电话:28909791。
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投诉电话:28905246。
中共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