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景区(点)建设,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讲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15名(具体招聘单位附后)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能吃苦耐劳;
2.户籍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8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市旅游局,市北海路8号行政中心18楼1815室(电话:0515-89561808)。
(二)考试及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交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导游(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通过东台市旅游政务网:www.tourdt.gov.cn下载,一式两份)。
四、考试方式及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
(二)考试内容:笔试范围见《江苏导游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实施办法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如有考生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政审
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选岗方式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公开选岗。
七、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选岗后分别由各景区(点)负责管理。实际用人单位与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拟聘人员与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标准按照《市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报酬支付办法》(东人社发【2012】165号)执行。年底,市旅游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考核,对优秀人员给予奖励。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由东台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