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艺术职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艺术职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有下面两类情况者,可按市内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2)2014年6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专科学历不能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美术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艺术学”,则不符合要求。
(3)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30岁以下即为198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其余年龄计算方法类推。
(4)职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6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6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3.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509室,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5-23336313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见附表2);
2、身份证及户籍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应准备2份,交1份,自留1份,空表见附表3);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获奖等证明材料(个人自愿提供)。
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7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内容为:
(一)对应聘人的艺术作品、艺术成果等进行评估;
(二)对应聘人分命题科目和自选科目进行艺术才艺现场展演。
按应聘人员的评估成绩60%、才艺展演成绩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进入笔试的人员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及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3:1的,按面试实际合格人数笔试。
四、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五、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拟聘人选按拟聘人数和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总成绩多人并列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笔试结束后,考生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拟聘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安排将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014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岗位表.rar
3、2014年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