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政监察人员(驾驶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持有驾照C1以上,车辆驾驶稳重、熟练;
(三)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四)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适应突发情况下的紧急出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人员持驾照、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屯溪区水利局办公室(屯溪区政务中心东裙楼2楼)报名,时间为8月7日前。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水利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9-2596406或2596404。
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