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14年度黟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1、招聘原则:(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2、招聘方法:(1)采取专业测试与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2)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5月30日在黟县政府网、黟县先锋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
三、招聘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新闻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气质较好;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水平,音色纯正,并持有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267117),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证件彩照4张及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有关事项和要求:报考人员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后,一份,正反面打印),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采取答辩、普通话测试、试镜试播(三项均按100分设置评分要素)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以及试镜效果等。
2、合成成绩:专业测试后按答辩成绩20%、普通话测试40%、试镜试播40%合成。
3、具体的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将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4、有关事项及要求:(1)因播音员职位(岗位)的特殊要求,经研究,设定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5分以上(含65分);(2)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岗位招聘数,依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试镜试播、普通话测试、答辩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黟县人社局)。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2267117(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2051(县纪委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