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操中心)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制外外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体操中心是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体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所管体操、艺术体操、蹦床、健美操、技巧等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推广普及、全国竞赛管理、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后备人材培养、国家队管理、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体操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公告、接收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确定拟聘人选、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17: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体操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3.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英语(必须提交)、计算机(考生自愿)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hngym@263.net,邮件标题请注明“体操中心编外招聘”。
(四)其他
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综合测试事宜。
条件不符者请勿投试。
六、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七、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不解决应聘人员的个人住宿条件等事项,不调入人事档案,工作地点在北京。
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八、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邮 编:100763
联系电话:010-67175330
E-mail:chngym@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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