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数字媒体学院院长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推进学校的有关工作,北京电影学院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数字媒体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数字媒体学院(学校二级学院)院长。
(二)主要职责: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数字媒体学院的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素养;
(三)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或非京户藉的,需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落户政策。
(四)正高职称,硕士以上学历,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及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
(五)在数字媒体领域已取得一定成就,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管理经验;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有突出成绩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zb@bfa.edu.cn,发送主题请以“应聘北京电影学院数字媒体学院院长+姓名+专业+职称”格式注明。
(2)邮寄报名。邮寄地址: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北京电影学院组织部;邮编:100088,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3)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联系人:刘砚彦,电话1338109626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数字媒体学院院长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专业能力、荣誉证书、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论文须中国知网www.cnki.net收录)。
(5)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邮寄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请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北京电影学院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按学校制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见校园网公告。
(二)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学校干部选拔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将在北京电影学院校园网和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校外调入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所任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实行一年考察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北京电影学院组织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童老师、刘砚彦,电话13381096266、13681273049。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数字媒体学院院长报名表.rar》
北京电影学院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