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虞山镇琴湖管理区决定招录城市管理劳动合同制队2名,服务琴湖管理区区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录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的2013届及往届毕业生。
2、2014年(含)之前的复退军人。
三、招录条件:
1、虞山镇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社区城市管理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
4、2013届及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录用),复退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含)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在165厘米(含)以上,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5(含)以上。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工作处分记录。报名前因工作表现不佳等原因被前工作单位辞退的不在录用范围之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早上8:30-16:30。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虞山镇琴湖管理区劳动保障窗口、沙家浜路188号、52739153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及材料。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虞山镇招聘社区城市管理合同制队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
对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经政审合格,实行3个月试用期。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城管队员劳动报酬,年收入与现琴湖管理区城管合同制队员执行标准相同(不低于3万元)。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本简章由虞山镇琴湖管理区城管办负责解释。
常熟市虞山镇琴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