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举办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着国家重点企业和北京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国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及中央党校研究生教育等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个别职位可招聘符合留京条件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工作;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请应聘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6月26日(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表右上角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邮箱地址:renshichu@biem.edu.cn
四、考试安排
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将根据职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和面试(试讲)的合格成绩均为60分(百分制)。
3、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5比例推选参加面试(试讲)。参加教师岗位招聘人员还需进入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
4、按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招聘数量范围内提出各岗位推荐人选,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复审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相关说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4721879
附件: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