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惠医院是上海市总工会领导下的一所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并具有一级医院收费、二级医院设施和三级医院的专家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承担着为困难职工和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职能。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公惠医院人员录用有关规定》〔(2007)第2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用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疗岗位7名;护理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医疗岗位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学历本科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3.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㈡护理岗位任职条件:
1. 品德优良、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 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 适应翻班,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公惠医院人事科。地址:石门一路315弄6号,邮编:200041。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公惠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由上海市公惠医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自行组织,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4. 身体检查
由上海市公惠医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院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公惠医院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赟
邮 箱: ghyy204@163.com
联系电话:62539995*878
监督电话:62719987
上海市公惠医院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