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四川大学人事处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助理岗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交流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对交流人员提供各种咨询、接待、通知、证明服务,收集、整理交流人员的各种信息,做好交流人员队伍的安全、稳定工作。
(2)做好交流中心代管人员有关经费的领取和发放,以及各项困难补助申领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全校编制外用工的宏观管理工作。
(1)通知、组织校内各单位申报年度编制外用工指标,完成学校对各二级单位编制外用工年度控制指标的核定工作;
(2)接受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关于我校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提出的各种咨询,审核校内各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酬劳发放;
(3)收集、整理校内各单位编制外用工的各种数据、信息,掌握全校编制外用工状况,完成国家、省、学校对我校编制外用工数据信息的相关统计要求;
3.协助成都人才市场川大分场做好面向我校广大员工开展的各种人事代理工作。
4.配合处内其它科室,完成本处布置的各种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强,敢于坚持原则,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计算机操作能力强,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软件。
3.中共党员。
4.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照者优先。
四、聘后管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事处组成招聘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开答辩和面试。
3.择优并报学校批准聘任。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将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和业绩材料)交至望江行政楼349办公室。
联系电话:85405915(人事处综合科)。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