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族别不限。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岗位任职具体条件
(1)行政科科员: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有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者优先录用)。
(2)扶贫办科员:大专以上学历,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好的分析综合归纳能力和一定公文写作经验,有较好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的;
(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4)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