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民政局双拥办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13日(上班时间受理);
2.报名地点:丽水市民政局(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12)办公室,联系人:吴叶伟,联系电话:2091572;
3.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实行2个月的工作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民政局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