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核准,我局决定选聘葵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七级职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葵涌人民医院选聘职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见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45周岁以下(即1967年6月1日后出生)。户籍要求:市内外均可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4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网址http://dpxq.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凭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附上个人简历、计划生育调查表、现实政治表现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7月8日到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人事办公室现场(1417B)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1417B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28333192。
4.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委托专业面试机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临床医学理论和实操能力,按综合得分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结果公布:根据考核分数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择优录取)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按要求备齐拟聘人员资料,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实行半年试用期,并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满后,在葵涌人民医院院进行常设岗位竞聘时,与其他常设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起,按该院竞聘方案参加竞聘,并按竞聘结果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葵涌人民医院选聘职员计划表.rar》
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选聘人员报名表.rar》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ar》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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