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开展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详见《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县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 具有3年及以上县(市)、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黔东南州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县[市]、乡镇或村工作经历时间);
3. 除职位表有具体要求的职位外,其他职位年龄需在35岁及以下(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5. 具有职位表中明确的学历要求;
6. 具备职位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工作时间从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后,工作人员到录(聘)用单位报到时间起计算,报到时间需要在2013年4月1日以前的);
4. 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未满一年的(试用期满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的也不得报考);
5.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黔东南组织工作网(http://www.qdnzzb.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lss.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4月30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前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及州委组织部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4月2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4月29日15: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遴选单位必须在4月29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取消报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17:00。州委组织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5日9:00至5月7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09:30-11:30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资格复审没有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表(附件2)。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州委组织部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州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组织工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加考试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和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8222358(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221416 8228893(州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六大类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证明.rar
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