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高邮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2014年4月27日8∶30-11∶30,对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3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上述第一种对象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27日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27日上午11: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领取《准考证》。
上述第二种对象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总体上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于5月15日之前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4-84663208 84687810。
四、其他
高邮市卫生局将通过高邮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按照《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高邮市卫生局网址:www.jsgyws.gov.cn
高邮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
高 邮 市 卫 生 局
2014年4月4日
附表:
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
序号 |
考 试 专 业 |
1 |
临床医学 |
2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3 |
精神病学 |
4 |
麻醉学 |
5 |
康复治疗学 |
6 |
康复治疗技术 |
7 |
针灸推拿 |
8 |
预防医学 |
9 |
医学检验 |
10 |
医学影像学 |
11 |
医学影像技术 |
12 |
生物医学工程 |
13 |
药学 |
14 |
护理学 |
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补充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社【2013】32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精神,《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中的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和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可以不组织专业知识笔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专业能力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其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高邮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