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桂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5月3日后出生);医学类专业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1年5月3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日-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原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3.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投递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网络投递报考资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络投递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照片及扫描后的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文档名称为单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并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gdwjrsg8631952@163.com进行初审资格。投递电子邮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18:00。网络投递报考人员在收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邮件后完成报名。
4.报名要求。此次报名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要有二维码)。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两张粘贴在报名表中(一式两份),两张背面写好名字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用于打印准考证和座次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县卫生计生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
2.报考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确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将取消笔试资格。
(2)公开招聘考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个别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为1:2 ;达不到1:2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8日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5月9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0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3.领取准考证。5月19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原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能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各专业知识(按照专业类别分科),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15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5月下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但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3.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择岗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县卫生计生局和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县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
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735-8631952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县人社局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8631823 。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2017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017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7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