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津市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科医生1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津市市人民医院是湖南省内历史最悠久的县级公益医院,也是国家卫计委第一批认证的二级甲等医院,属于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外科医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相应岗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负责过外科病种科研课题研究;
4、年龄在55岁及以下(196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允许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津市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36-4216585)。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资格审查
1.按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对照《2016年津市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外科医生公告》的招聘资格条件,确保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若有一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现场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nshishi.gov.cn/)上公示。
3.整个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将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共同公示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考试。只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告知。考试成绩在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或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招考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由所在科室负责考核其个人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作出书面结论。
四、其他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的具体信息将在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nshishi.gov.cn/)上依次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误考、误试。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考生在考试、体检程序中未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4.严格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上的时间和程序操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人员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6-4239378
津市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36-4216585
监督电话:津市市纪委0736-4218725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津市市人民医院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