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2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有护士执业证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4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52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10名,区人民医院4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报名网址: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srs.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7月4日11:00—7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4日11:00—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7月12日14:00—7月 16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卫生系统招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软件工程、会计学报名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临床医学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7日12:00前到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岚山中路41号日照银行办公楼5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如已正常毕业,按其他人员应聘提供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4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 年7月16日上午 9:00 至 11:00。
笔试按专业分类命题,口腔医学、针炙推拿、护理(含助产)专业试题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知识,医学类其他专业试题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综合知识,非医学类专业(软件工程、会计学)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总分100 分,笔试成绩按 50%计入总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乡镇卫生院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时间为三年,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服务期满,根据编制余缺情况逐步理顺事业编制,理顺编制后三年内不得调离编制所在单位。
区人民医院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待遇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岚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
2、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633-2618598 0633-2619287
1.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2.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ar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会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