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佛宗道源、神山秀水之5A级旅游胜地天台县境内。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地处宁波、绍兴、金华、温州四市的交接地带。我院创建于1966年,是台州市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浙江省平安医院、台州市文明单位、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
新医院按“三甲”标准设计,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32000m2。于2016年4月27日完成全部搬迁。新院设11个病区,实际可开放床位600张,配备CT、ME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规划建在台州市区的“公共卫生中心”大楼也将划给我院2000m2用于建设“心理咨询中心”。
因新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4名(其中储备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
二、招聘相关要求
详见招聘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6日止。
2、报名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法:现场提交有关材料。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6-83979090 ,联系地址: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三楼318人事科
四、考试与体检
1、会计、收费员、护理员A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经医院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岗位招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医院研究决定相关事宜。
2、体检: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会计、收费员、护理员A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其他岗位按医院三类人员体检标准在院内免费体检。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等程序合格的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会计、收费员、护理员A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其他岗位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
六、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www.tz2y.cn“通知公告”栏);
2、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tzsey1966);
3、天台县人力市场大厅信息公告栏;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室电话(监督电话):0576-83979152。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