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计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配齐配强旗人民医院和蒙医医院领导班子,根据《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旗县阿拉善右旗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竞聘旗人民医院和蒙医医院院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给合我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建立更加科学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着力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聘职位
阿拉善右旗人民医院院长、蒙医医院院长各1名。
四、竞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竞聘。
五、报名条件和资格
阿右旗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计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技,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及女干部可放宽至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执业医师及相应执业资格;
3.参加竞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上、57岁以下(1959年3月1日至1981年2月29日期间出生);
4.竞聘蒙医医院院长人员应熟知蒙古语言和文字;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年限的。
六、竞聘程序和步骤
公开竞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任人选及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阿右旗门户网站、阿右旗电视台、阿右旗卫生计生局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介进行公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
2.报名人员填写《阿拉善右旗公开竞聘公立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2日
报名地点:阿右旗委组织部干部科(旗党政大楼324室)
联 系 人:王咏花、张哈达
联系电话:6022149(旗委组织部)
6023871(旗卫生计生局)
(三)资格审查。
在公开竞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抽调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公开竞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则取消对该职位的公开竞聘,报经公开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试(总分80分,占总成绩的80%)
考试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竞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为主要内容,包括演讲、现场答辩及现场民主评议。
1.演讲(30分,占总成绩的30%)
竞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竞岗目的、对岗位职责理解、工作理念,并对任职后医院现阶段及今后几年内建设、发展、服务等设想进行陈述。演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需脱稿。
2.现场答辩(4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竞聘岗位需求由评委组拟题并提问,综合评价应试者是否达到竞争岗位的履职要求。
3.现场民主评议(1 0分,占总成绩的10%)
按照两个场地同步考评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现场对应聘者进行无记名赋分。将演讲、现场答辩、现场民主评议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竞聘职位数与进入考察环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选一并进入组织考察。
(五)组织考察
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综合评价(总分2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履历业绩、考试及组织考察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赋分,并将考试、考察及综合评价情况提交旗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委员会确定拟聘任人选。
(七)确定拟聘任人选及公示
召开旗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2名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任
经过公示,没有反映问题的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由旗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旗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为三年。
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聘任,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竞聘工作人员在竞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竞聘公正的将进行回避。
(二)对违反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6024830(旗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八、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竞聘工作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竞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阿拉善右旗公开竞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乌仁高娃 副旗长
副组长:呼格吉勒图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忠贤 旗卫计局局长
成 员:武开会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委办主任
达巴格那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保卫 旗人社局局长
富淑英 旗财政局局长
薛 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革 命 旗工会主席
张哈达 旗卫计局副局长
王咏花 旗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旗委组织部,负责此次竞聘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呼格吉勒图,办公室电话:6022149。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