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困难等方面的问题,根据医改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事业岗位总量为70个,其中7个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方案另行确定),其余63个的岗位需求情况是:
(一)县级公立医院51名,具体岗位、数量、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乡镇卫生院12名,具体岗位、数量、要求等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山西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
4、学历要求:涉医岗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护理岗位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学历、其他岗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关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证明,证明中要说明毕业生的基本情况、院校、专业、学历、学制、毕业时间、在校期间的表现等相关情况,但在正式聘用时须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必须在2016年8月底前提供)。
5、报考医、药、技、护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参加2015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发证的人员可予报名,但在正式聘用时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6、年龄要求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无违法违纪行为及犯罪前科。
根据省人社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精神,报考乡镇卫生院医、药、技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的报考乡镇卫生院可不受学历限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简章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方山县电视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1月30日(周六正常报名);报名地点:方山县档案局大楼四层会议室(县政府院内东南角)。报名采用由本人现场照相、并审核报名登记表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从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在“WPS文字”软件中用A4纸打印一份,所填写字体为黑体五号)。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报名登记表、相关介绍证明等资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各种证件需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县级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可以报名;笔试面试结束后对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要对其相关证件和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笔试
1、对应聘人员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考前30分钟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各岗位专业特点,采取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用时为10分钟。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及面试成绩在卫生局一楼张榜公布。
(六)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两项合计为考生的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也将在卫生局一楼予以公布。
(七)体检
1、按所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行负担,据实收取。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期间、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表现予以综合考核。
(九)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满5年的不允许工作调动。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在县级公立医院的,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
(十一)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卫生事业编制。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开考比例限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报名结束后如有岗位报名出现空缺,将招聘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58-6025340(方山县卫生局) 0358-6022451(方山县人事局)
联系人: 刘晓飞 陈艳珍
方山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