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6名,中医医师1名,护士32名,助产士1名,其它技术人员5名。均为合同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临床医师6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类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中医医师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医类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3、护士32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助产士1名
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其它技术人员5名(康复治疗技术人员2名、眼视光学专业人员1名、口腔医学技术人员1名、医学影像技术人员1名)
康复治疗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康复治疗技术证书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眼视光学专业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眼视光学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口腔医学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口腔类技术证书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医学影像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医学影像类技术证书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卫生信息网、鲅鱼圈新闻网、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月14日下午13:00-16:00,2016年 1月15日上午8:00—11:30。
2、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148号窗口。
3、联系电话:0417-6167627、6245476。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考试合格证明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证明。
5、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三部分进行,占比分别为30%、30%、40%,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合同制,其试用期及后期工资等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