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县人民医院人才短缺的问题,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这次共招聘县医院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血液透析科护理1名、神经外科医师1名、影像学医师1名、急诊科医师1名、儿科医师1名、骨科医师1名。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成为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对象和名额登录绛县人民政府网或关注“健康绛县”微信公众平台。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月4日8:00至2016年1月6日17:30期间报名。报名前须登录绛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好《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人员报名表》1份,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档案材料,于2016年1月4日至1月6日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同时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报名时间为3天。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持所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相同,采取面试加考察的办法进行聘任。如报名人员数大于招聘岗位数,形成竞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绛县人民政府网或“健康绛县”微信公众平台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以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为主)]、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难度:临床岗位以全日制专科知识为主。护理岗位以全日制中专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病案分析能力,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3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不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或绛县卫计局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领导组批准后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健康绛县”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或举报,经查证举报属实并足以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用人单位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于30日内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签证。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签订聘用合同后,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5)试用期满后,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59-6524155
县卫计局 0359-6522103 0359-6524230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359-6569020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