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尤其是艾滋病疫情的传播,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健康保障,经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卫生专业人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艾滋病)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热爱卫生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能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履职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有疾病预防控制或从事过艾滋病防控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35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卫生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
报名地点:赣州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2201室。
联系人:钟溶月;联系电话:07978162581 ,13879715536。
2、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严格按要求,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和考察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员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
1、面试 采取结构式面试,主要面试卫生专业知识、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根据面试情况按3:1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 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经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聘用对象,差额的以考察人选依次递补参与体检。
七、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赣州经开区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招聘对象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待遇与管理
1、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薪酬待遇:底薪2100元(基本工资1800,岗位工资300)(含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绩效工资400元(按考核结果发放),另按工作年限发放工龄工资。试用三个月期间只发放底薪,不发放绩效工资。”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