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厂医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5〕28号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院卫生人员队伍,促进医院稳步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大厂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五)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15年8月31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中大医院江北院区人力资源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健民路211号门诊楼五楼)。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南京市大厂医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或点击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www.ncipws.gov.cn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二寸照片2张、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中相应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化工园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面试,并于规定时间内到南京市大厂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单(电话另行通知),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单时按照苏价费[2007]146号收取报名费100元。
四、考核
本次招聘属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简化程序,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在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大厂医院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大厂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5—57069017—15032
025—57029276
监督电话:025—57792249
附:1、南京市大厂医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大厂医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大厂医院
2015年9月23日
1、南京市大厂医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