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佳木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新进人员标准和程序》,结合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实际,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家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招聘91人。
招聘单位简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直属单位16个,核定编制4039个,现有在编人员3200人,2015年有10家市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人。各招聘单位简介如下:
1、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0年8月,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省卫生计生委确立的佳木斯、双鸭山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开放床位1673张,年门诊量55.7万人次,住院患者5.6万人次,手术10888例。
2、佳木斯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中医院,开放床位431张,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9个省市级重点专科,1个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年门诊量20余万人次,住院患者1万余人次。
3、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开放床位550张,开展了放疗、胸腔镜、膀胱镜、气管镜等微创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技术,结核病和肿瘤疾病诊治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4、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是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设有四个院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门诊量20万人次,住院患者近万人,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新生儿急救中心。
5、佳木斯市肛肠医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唯一一所肛肠疾病治疗与预防的专科医院,始建于1965年,是全国肛肠医院发展联谊会理事单位。
6、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规模最大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国家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国家食品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现有博士研究生1 人,硕士研究生7人,获准计量认证项目有17大类956项,疾病预防和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7、佳木斯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88年,从事无偿献血的招募,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储存、临床用血的供应与指导等工作,开展了血浆病毒灭活、冰冻解冻红细胞等10余种成份血制备,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输血技术指导中心。
8、佳木斯市急救中心是黑龙江东部地区区域急救中心,从事医疗急救、灾难救援、社会保障、长途监护转送、急救医学培训等,年出诊2万余人次。
9、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结核病控制、监测、检查、技术培训和项目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
10、佳木斯市口腔病防治院从事口腔预防保健工作,开设口腔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牙病科、预防保健科、口腔种植科、口腔放射科等科室,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计划
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医疗卫生等岗位一线工作。
4、临床、医技、公卫等卫生专业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的人员;硕士以上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或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5、护理岗位,要求应聘者必须为全日制统招专科护理专业,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6、行政(文秘、医事法学)要求应聘者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勤保障(器械维修、暖通等)相关岗位,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专科以上学历,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7、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的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
8、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需提供执业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和注册条件。
9、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1、被录用应聘人员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公租房。
(三)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10月1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19
应聘人员登录市人社局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报名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打印报名表两份,由本人签字的《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同时提供小于50k同底照片电子版。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或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④参加应聘的本科生需提供高考新生录取名册并加盖学校印章。⑤提供教育部网上学历认定证明或认证报告原件。
注意事项: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提供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个别岗位未达到1:3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卫生和计生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临床、护理、医技、公卫等卫生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形式;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核算办法
学士、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人社局审批后,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454—8223504。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454-8224251。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号楼609室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电话:0454——8223504
E—mail:wsj8223504@163.com
联系人:李瑞博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2、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附件:
1、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
2、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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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