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室 |
招聘岗位 |
应聘资格条件 |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执业 资格 | |
精神科 |
医生 |
专业技术 |
3 |
精神卫生、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三)具体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上表;
(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初级职称者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9月21日—10月19日在成都市人才网(www.rc114.com),天府新区官网(www.cdt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15年9月21日—10月19日 9:00—17:00。
2.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精神病医院院办公室。
3.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1份,小二寸照片1张。
4.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医院考核考评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评办法
1. 笔试(50分)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10:00
(2)地点:医院五楼会议室;
(3)测评应聘者履职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卷面成绩100分,按50%计入总分。
2. 面试(50分)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下午14:00-15:00;
(2)地点:医院五楼会议室;
(3)测评应聘者履职所具备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录用
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事局审核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政府街48号
咨询电话:028-8564422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