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犯罪记录核查等相关程序,经审定,516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张家港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6329836。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领取方式为邮寄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证书将于2023年7月底寄出,请注意查收。
2.自取证书的申请人请及时微信扫“预约码”完成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凭预约信息到达领取现场,未预约或不在预约时间段内的不予受理。请于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00-5:00到张家港市教育局服务大厅(老宅路133号)领取。请现场告知工作人员公示名单中的报名号,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
3.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请受委托人于指定时间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见附件2)等材料到现场领取。
4.邮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附件:1.张家港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公示名单.xls
张家港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