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等程序,经审定,333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12-68751657。
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领取方式为免费邮寄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证书将于2023年7月底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2.自取证书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周末或节假日不办理)到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05号综合窗口领取。办理时,请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联系电话:0512-68753043。
3.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请参照附件2格式提交《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个人委托书》(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信息和粘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请受委托人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应毕业证书原件。
4.邮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附件:
1.苏州高新区教育局2023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个人委托书